湖北鄂州市坚持“三个导向” 持续强化粮食市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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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坚持“三个导向” 持续强化粮食市场监管工作

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3-02-22

今年以来,鄂州市场监管局以落实粮食市场监管责任为重点,紧盯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 、违法交易 、价格违法等行为,始终坚持问题、落实、效果“三个导向”,持续强化粮食市场监管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粮食监管领域进行自查自纠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重点研究落实粮食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完善,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及相关问题不反弹。同时,针对基层市场监管人员不足、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的客观存在的历史问题,积极向市、区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协调,今年9月份在鄂州市共招录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71人,现已全部充实到各地基层市场监管所,基层监管力量得到较大加强,为有效开展包括粮食安全监管在内的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二、坚持落实导向,狠抓整改跟踪管理 对湖北省委巡视及鄂州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狠抓整改问题后续跟踪管理。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基层粮库和国有粮食企业3家、粮食加工经营企业49家、粮油店3174次。针对大米、小麦、食用油等15个品种,开展粮食类定量包装净含量监督抽查109批次,对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产品,已责令立即整改。开展涉粮单位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检查的22台件中发现未经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计量器具9台,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检查涉农及粮食经营主体256家,发放提醒告诫函500余份。二是加大涉粮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将涉粮产品纳入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增加抽检频次,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安排,计划抽检粮食加工品210批次,完成210批次,合格率100%。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鄂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专题组织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粮食安全政策法规,并举办了粮食安全专题市场监管大讲堂,组织开展检测技能大比武培训,不断提升系统干部粮食安全工作能力水平。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对市场主体开展粮食安全专项培训,并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资料300份,组织上门宣传,营造粮食安全良好氛围。

三、坚持效果导向,狠抓粮食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粮食市场监管责任,全面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工作。一是抓成品粮安全监督抽检。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成品粮监督抽检,对大米、小米粉、豆类18类品种共379批次成品粮进行监督抽样,合格率100%。完成对国家抽检系统鄂州市115个检测报告数据质量抽查,对报告表述错误等情况督促整改。二是抓粮食仓储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鄂州市2家具备粮油、农产品及食品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累计完成粮食仓储环节政策性粮食质量抽检32批次,出具报告32份,合格率达100%,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行为。三是抓价格监管。加强对粮油、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节日消费品市场价格监管,发布预警信息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