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扬子江药业集团第一次“法制月”吸引了媒体关注的目光。10月29日,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法院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泰州日报等国家、省级和地方媒体共同走进扬子江药业,对企业进行深入采访报道。高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乃清、民庭庭长周树平、审判员陈茜,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徐浩宇,以及部分集团高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出席媒体座谈会。
集团法律合规部部长张佳鑫向媒体介绍了“法制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推进依法治企的做法。企业要求高层带头,秉持全面合规理念,自上而下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要求人人守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恪守岗位职责;要求做到事事合规,坚守合规底线,将依法治企的要求融入到各项业务和管理的流程,规范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要求持续改进,循序渐进,持续改进,定期开展风险检查评估,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过程管控,切实把依法治企做到实处。
高港区人民法院孙乃清院长介绍了法院“送法入企”、“法企合作”的具体成果。高港区人民法院在扬子江药业建立了“何芬法官工作室”,定期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提供法律培训,指导合规建设水平,并介绍了典型案例,表示将继续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司法服务。
在随后双方的互动交流中,媒体记者就关心的企业合规建设的举措,组织治理、未来面临的挑战等,向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采访。媒体、企业和法院三方进行了交流,让媒体记者从中对“法制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人民法院报记者郑卫平感叹地说:“我已是第三次来到扬子江,每一次都有新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的是青山绿水的‘风景之美’。第二次是‘为父母制药,为亲人制药’的‘质量之美’,第三次是‘法制之美’,人人守法,处处合规,这样的企业必定是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扬子江药业集团坚持与法治中国建设同频共振,推进依法治企,用法治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十四五”开局之年,集团举办第一次“法制月”活动,以“学法律、明责任、践使命”为主题,系统学习各项涉企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梳理、普法宣传、制度建设、风险排查、合规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的优良风气,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集团董事长徐浩宇表示,“法制月”活动要从学习普法、完善制度入手,要让广大干部员工明法、懂法、守法、用法,让法制意识在广大干部员工思想和行动中落地生根,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他表示,扬子江药业未来要把法制作为一项长效化、常态化的学习任务和治理手段,贯穿于企业发展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