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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 (2021年第4期,总第62期)

来源: 时间:2021-10-26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期抽验信息共涉及303个抽样单位,380个药品生产企业的1169批次产品,检验结果1167批次产品符合规定,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现予以公告。

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居民用药请遵从医嘱,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居民购药,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购药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符合规定).xls

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符合规定).xls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