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奖励和表彰武器装备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安排,现就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武器装备领域申报推荐工作明确如下:
一、评选对象
军队装备系统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为武器装备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头作用的组织和人员。
参评范围包括武器装备领域的组织、一线班组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组织(含一线班组)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武器装备质量建设的重要指示。坚持战斗力标准,为部队提供满意的装备和服务。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1.在质量提升方面,坚持质量至上,贯彻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胜算的理念,传承发扬武器装备质量文化,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成熟度高,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居行业内领先。
2.在创新发展方面,将创新作为提升武器装备质量的有效手段,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和理念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3.在行业影响方面,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口碑,用户满意度高。
4.在组织效益方面,取得良好的军事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于行业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发挥引领作用,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供应链延伸推广,带动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水平,为推动武器装备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5.在质量管理方面,积极导入先进的质量发展理念,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结合实践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行业领先、国际先进且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
(二)参评个人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事迹突出,在群众中赢得良好赞誉,具有榜样作用。
1.一线工作人员,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武器装备和国防科技工业设计、工艺、材料、技能等的改进发展和行业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
2.质量管理人员,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军事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3.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装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渠道
军队装备系统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向各军兵种装备部、军委机关负责装备工作的业务部门申报;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含地方军工、民营企业等),可按照隶属关系向中国科学院、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申报,也可通过相关军队装备主管部门渠道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填写《中国质量奖申报表(武器装备领域组织)》(附件1)、《中国质量奖申报表(武器装备领域一线班组)》(附件2),个人由其所在单位填写《中国质量奖推荐表(武器装备领域个人)》(附件3),向有关渠道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报送材料包括: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Word电子版材料一份。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模版可从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zlfzj/)下载。
(二)审核推荐
各军兵种装备部、军委机关负责装备工作的业务部门,中国科学院、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在本行业领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推荐意见送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联系人:饶馥斌。电话:010-66301687。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宣传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充分调动武器装备领域参与评选表彰活动的积极性,动员所属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
(二)加强审核把关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战斗力标准,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军事代表机构、装备使用单位的作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遴选出代表武器装备领域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评选。
(三)严守各项纪律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相关条件和程序进行自愿申报,严禁借评选之机谋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
(四)落实保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和参评对象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认真履行保密职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