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文件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市场监管总局平台治理的新思路。
近十年来,随着平台型企业的兴起以及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为平台企业配置相应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课题。从《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就一直将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作为网络交易监管的主要抓手。这一思路在2018年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中得到了确认。《电子商务法》将平台责任的明确与细化,作为最主要的立法目标。但是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典型的电子商务平台之外的其他类型的平台(在其中也会有经营性质的活动),比如社交媒体平台、直播平台、资讯发布平台等的兴起,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平台责任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全面。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为了引领平台企业落实相应的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安全,就存在一个迫切的需要,将各类法律规范中涉及平台责任相关规定的基本精神,予以体系化归纳与整理,形成一份指导性文件,来提醒、引导、督促各类平台,积极履行平台责任,切实做到合规经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呼应这样的需要,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这一文件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通过深入研究该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其在以下方面展现出鲜明的特色。
首先,秉持实事求是、科学监管的精神。针对不同类型的平台,实施合理的分级分类的规范要求,而不是各种类型的平台“一刀切”。强调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平台的规模、社会影响力以及对各类主体的控制能力千差万别。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宜采取统一的标准,用统一的框架去规范平台的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是一种更加务实的做法。为此该文件区分“超大型平台”与其他平台,针对二者提出共同但有区分的监管要求,这就抓住重点,使得监管措施更加有针对性。
其次,注重平台主体责任的合理配置。根据文件的精神,对于超大型平台,强调引领公平竞争方面的主体责任。这对于构建平台经济领域合理的竞争秩序、开放的平台生态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平台责任,有的是强制性的要求,有些是倡导性的规定,有些是平台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有些是平台需要履行的社会责任。文件对相关责任的归纳和总结,立足于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在确保有规可循的基础之上,将平台落实相应责任各方面要点,进行了归纳、提炼,这有助于平台企业依据该文件,梳理合规经营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点。文件的出台,对监管部门与主要的平台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监督和合规经营的指导关系,有重要的价值,值得期待。
再次,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监管思路。对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上,该文件秉承实效原则,强调各项监管要求的提出,必须是有助于监管目的实现,不能为了监管而监管,因此需要尊重平台企业的实际情况。文件明确提出,如果在具体情形中,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的要求,明显超出平台经营者的控制范围以及技术能力,严重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且对于实现监管目的的意义不大,在符合特定前提条件下,可以采取变通措施。
最后,体现了平台经济监管“守底线,促发展”的思路。所谓的“守底线”,就是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些基础性价值,例如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权益不受侵犯,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劳动者、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环境等。这些是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得损害、不得作为代价去牺牲的基本法益。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要目的就是要体现对这些法益和秩序的尊重和保护。在这一基础之上,充分尊重平台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鼓励平台创新,发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平台经济在最近一些年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也与国家与社会整体层面上的包容和支持分不开。随着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型平台企业的社会经济影响力越来越大,强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中国平台企业的发展仍然任重道远,甚至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平台企业要参与国际范围内新一轮的数字经济革命引发的激烈竞争,就有必要尽早在运营管理中,确立一种负责任的、体现公平竞争、合规经营的平台企业文化。我们相信,伴随着指南的发布,以及平台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合规经营制度,中国平台经济会迎接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作者:薛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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