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守住底线”的工作思路,在全面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坚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放松,把握重点,点面结合,突出精准,全力保障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用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刺准“痛点”,在叉车安全监管上有创新
近年来,叉车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比例高居不下,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上的痛点。特别是“三区”(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外的流动叉车存在监管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流动叉车整治历史难题,主动探索叉车监管新模式。
一是肇始发文,厘清职责。《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重新修订实施后,市市场监管局借势筹措,争取市安委办全力支持,积极协调城管、公安等部门,反复征集意见,出台《镇江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叉车安全监管的通知》,设区市安委办发文加强叉车安全监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在全省尚属首次。市场监管、住建部门加大对工矿商贸企业和“两工地”叉车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停放的流动叉车进行依法查处。
二是联席联动,密切协同。加强监察部门、检验机构、企业的密切协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专项督查等制度。通过定期的联席会议,研判安全形势,根据需要开展叉车使用联合督查。发挥检验机构技术力量,在镇(街道)建立检验责任区,明确检验责任人,查找整改叉车安全隐患。引导物流园区、建材市场加强管理,设点集中停放叉车,按规定路线行驶移动。
三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在叉车作业相对集中区的丹阳市丹北镇,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叉车整治,确定23个路边违停叉车的执法点位,现场扣押流动叉车5辆,对30余家叉车租赁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提示,摸索总结在宣传引导、拖移叉车、行政执法中的注意事项和典型经验,并引导叉车产权人申报检验,全力消除叉车事故安全隐患。
二、瞄准“难点”,在气瓶安全监管上有突破
气瓶的分布点多、面广、数量大,使用周期不确定,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的难点。今年,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民用液化气瓶充装、检验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液化气充装站点充装行为,加强对全市38家液化气充装企业和2家检验机构的安全监管,用力用智保“瓶安”。
一是精准发力,严格治理。着力强化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充装超期、翻新、报废气瓶和无二维码气瓶、非法充装非自有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气瓶违法充装立案18起,结案9起,处罚30余万元,以处罚形成有力震慑。规范气瓶检验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二维码应用、出具报告及时性等方面的检查,严厉打击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气瓶检验、未将气瓶检验信息录入系统、冒用其他检验机构非法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出的检验机构违法问题均已立案处理。
二是实时实地,智慧监管。信息化是强化监管的“千里眼”,全面推进镇江市气瓶使用登记管理系统应用,充装前须扫描气瓶的“身份证”即二维码,身份识别后解锁方可进行充装。进一步建立健全充装站监测网络,在全市液化气站充装台安装高清防爆视频监控系统,系统整合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在线质控等监管平台,要求监控储存90天,以便对充装行为精准溯源,把安全风险控制在端口。加强对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充装记录、检验信息上传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视频监控开展“阳光充装”执法。
三是突出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组织全市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宣贯国家新出台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建立本单位气瓶充装信息平台,实现气瓶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登录镇江市气瓶使用登记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动态监察相关充装单位,针对气瓶二维码信息上传、气瓶送检数量和充装记录较少的单位加大突击抽查的频次,联合住建、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按照镇江市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联席会议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气瓶,倒查追究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责任。
三、调准“焦点”,在燃气管道检验上有作为
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镇江市场监管部门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训,深入剖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安全监管工作短板,迅速坚决开展全市燃气压力管道专项整治。
一是聚焦现状,迅速行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铺设年代久、线路长、分布广,多年以来一直处于燃气管道经营企业公司权属部门自行管理的局面。由于燃气管网资料不齐全、不准确,实际位置、埋设深度与图纸不符,埋地敷设管道检验手段和工艺不成熟等因素,使得燃气管道的检验工作未能有效落实,对管道长期运行造成的腐蚀、渗漏等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排查。全市在用燃气压力管道约1772千米,已经检验并在有效期内管道约551千米,未检验管道1221千米,是监管的盲点和薄弱环节。8月12日,市局联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约谈华润、港华、中燃等燃气企业,督促企业排查在用燃气管道运行情况,整理报送管道明细台帐,落实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责任。全省工作部署会后,镇江市场监管局立即召开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专项整治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市局特种设备处、省特检院镇江分院有关领导为班底的工作专班,明确了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对华润、港华、中燃不同企业和不同情况进行专项落实。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燃气管道检验、保障燃气管道安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检验机构在燃气管道的检验、排查、整治中做好技术支撑,汇总、梳理、研究基层监察和检验中遇到的不停车检验、埋地管道检验等疑难问题。
二是聚焦难题,统筹推进。针对燃气压力管道管线长,埋地敷设不易检验、保障民生用气不停车检验难以及地下其他管网复杂交错,开挖检测影响城市交通等多样性,市局指导镇江特检院赴外地调研学习先进检验方法和经验,引进主动声源+探地雷达、割管性能试验、多频管中电流法(PCM)、密间隔电位测试(CIPS)、杂散电流检测(SCM)以及土壤分析、管地电位测试等新技术和新设备完成探测定位、泄漏等检测要求。市局牵头总负责,镇江特检院和属地监管部门参与协调联动,全市一盘棋统筹调配人力和检验资源,强化服务、强化支撑、应检尽检,集中力量及时检验。按照“定期定时定任务”抓落实。实行“周调度、月督查”,建立每周协调会商机制,每月召开督查推进会,组织检验机构、燃气公司、监管部门等按市区、丹阳、扬中、句容4个板块和检验工作量,分配6至8个工作组协调推进现场检验工作;根据整治时间要求倒排检验时间,对检验中发现问题隐患排定整改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将每个板块的检验整改工作目标作为硬性任务指定相关人员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三是聚焦成效,检改并举。截至12月中旬,全市燃气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工作进入收官阶段,共检钢管576.39千米,PE管644.61千米,发现管道占压、防腐层破损、管道埋深不足(管道外露)、阀门井积水、阀门井盖选型错误、安全距离不足、示踪线缺失、测试桩损坏、阴级保护缺失、标志桩或地面标识缺失、架空管腐蚀等问题隐患255处,已督促燃气公司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近4个月的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工作专班、燃气公司和镇江特检院30多位一线检验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全力以赴投入检验工作,连续奋战在专项整治一线。全面实现燃气压力管道“应检尽检”,落实发现的问题隐患“应改必改”,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督促燃气管道企业加强质量控制,落实监督检验工作并及时上报管道数据更新情况,做到底数清、状况明,提升燃气管道本质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对准“热点”,在电梯安全监管上有新意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以贯彻《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实现全市电梯运行故障率持续降低、全民文明乘梯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为目标,多措并举,积极促进电梯安全使用,守好安全底线,不断提升电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放心乘梯、乘放心梯。
一是加强宣贯,全面施行。《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新规落地,积极争取镇江市政府出台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明确应急管理、住建、教育、交通等10个相关部门职责,要求8个市区政府抓好专项整治、预案制定、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为确保新规执行,组织多场法规专题宣讲,向211家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广泛宣传《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意义。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制定了电梯条例系列宣传计划,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宣传折页、小人书等电梯安全宣传资料,在主流媒体、户外大屏、出租车顶灯播放宣传语,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等活动,积极宣传电梯条例,营造全社会遵守电梯条例、安全文明乘梯的良好氛围。
二是改进维保,鼓励保险。印发《关于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组织建设镇江市电梯维保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市推行电梯信息化维保,全面改革传统电梯维保过程模式,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运用人脸识别、定位匹配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维保人员和维保过程的有效管理。不断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为市民安全乘梯提供兜底保障。目前全市29970台电梯已上线,上线率87.5%,线上维保工单303035条,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超过60%。
三是规范运行,稳步推进。今年,镇江市做为全省首批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多举措推进电梯改革。依法依规设置准入条件,采取逐步放开、稳中求进办法,8个板块分三批有序放开。规范电梯检测过程,检测机构须取得用户书面申请方可办理备案从事检测业务。规定首检必查,电梯检测机构在镇江完成的第一台电梯检测工作须接受复核,如检查发现检测机构不具备保证检测质量的各项条件,市局将暂停其检测申请。加强电梯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明确规定试点期间检测机构必做项目、手机app打卡、全过程录像,检测问题整改、检测标志换发等要求。
四是强化处置,尽心守护。强化电梯困人应急处置服务。推动丹阳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并入镇江市96333统一电梯困人应急处置平台,全市纳入救援平台电梯已达34479台,实现全市“一个号码对外、一个平台调度、一支队伍响应”。今年以来共市民困梯求助电话1919通,开展现场处置955次,解救被困人员2408人次,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3分钟。组织对全市6650块不符合省局标准的96333救援标识牌进行更换。聚焦“电梯安全”这一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进一步强化12315、12345、政风行风热线等群众反映电梯问题的处置,今年共处置电梯类投诉举报534起。进一步加大群众身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对11起危害群众利益的电梯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