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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来源:中国质量报 时间:2022-01-14

  为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4个阶段、从5个方面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在燃气压力管道安全监管方面,全力推动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制度落实,全面获取并掌握辖区在用燃气压力管道的准确底数及台账信息,对照台账逐条逐项开展监督检查。对于新建、改造、重大修理燃气压力管道施工项目,加大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做好燃气压力管道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厂站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安装压力管道的监督检验和在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积极配合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为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推动提升在用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

  在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方面,加强对气瓶制造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气瓶制造单位取得气瓶制造许可资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气瓶制造。加大对气瓶充装站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未登记、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报废气瓶和“黑气瓶”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行为。加强对气瓶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气瓶检验机构翻新、销售“黑气瓶”等违法行为。

  在压力容器安全监管方面,加强对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制造、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加大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充装作业。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按要求建立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移动式压力容器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责任落实方面,检验机构要把好燃气相关特种设备检验质量关,切实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督促检查,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首次开展检验前不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不通过检验系统出具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方面,针对家用燃气用具在国抽、省抽及地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家用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管道专用电动阀等认证的监管;认真落实计量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各燃气企业、燃气使用单位的在用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计量器具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计量器具数据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