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对规划实施全省中长期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作出全面部署。《实施意见》明确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得到实现,青海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具有青海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
《实施意见》从建设有利于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建设实现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机制六个方面,明确了14项具体任务措施。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明确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力争早日把青海建成知识产权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