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方面,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大任务,要求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近年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主动与省资源环境保护部门加强沟通,运用标准化工具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引领环境质量改善,在助力安徽绿色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了责任担当。
安徽是水泥生产大省,水泥工业是安徽省最主要的工业污染源之一。2020年3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将安徽省内水泥企业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设定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为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的50%、50%和31.2%。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安徽省水泥行业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明显下降,特别是氮氧化物年度减排超过20000吨。2020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截至2020年12月中旬,安徽省PM2.5平均浓度降至3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3%,降幅居全国第4位;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3%,升幅位于全国第4位。同时,该标准的实施大大加快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促进了水泥行业绿色发展,为全省“十四五”工业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省资源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协助,着力加强环保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利用标准化工具推动全省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2019年,该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全省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先后批准《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规范》《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主动响应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的迫切需要,会同江苏省、浙江省及上海市共同研制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实施技术规范》《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等3项环境保护区域标准,为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推进长三角区域环境质蜇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良好的环境质量是重要标志。十四五”期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资源环境保护部门的配合联动,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努力构建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升级版安徽标准体系,为统筹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和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做好技术支撑。
文/江家如 高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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