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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理论基础、丰富内涵和重点任务

来源:《中国质量监管》杂志 时间:2021-05-0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顺应和引领全球治理、中国治理趋势与方向,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市场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做过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推进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和质量强国战略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8年,将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6个部级机构相关职能整合,组建市场监管总局,“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框架体系初步形成。今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明确提出要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创新。以大市场为中心,以大质量、大监管护航大市场为特征的市场监管事业新篇章呼之欲出,亟待在祖国大地上凝聚智慧和力量奋笔书就。

 

理论依据

“大市场”。“大市场”理念的理论依据是大市场理论(TheoryofBigMarket)。大市场理论的核心是通过国内市场向统一大市场延伸,创造激烈的竞争环境,达到实现规模经济和技术利益的目的。大市场理论虽然是针对共同市场提出的理论,它同样适合于自由竞争与自由贸易的任何状况。其内在逻辑是:一是通过建立共同市场,使国内市场向统一大市场延伸。市场扩大使得竞争更加激烈,一些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则最终在竞争中获胜并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生产。二是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必将降低商品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而价格的下降会导致市场购买力扩大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提高。三是市场购买力扩大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提高反过来进一步促进投资增加和规模扩大,使经济通过滚雪球式扩张形成大市场,最终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实现经济蓬勃发展。

“大质量”。“大质量”理念的理论依据是朱兰的质量适用性和质量经营、菲根堡姆(A·V·Feigen-baum)的“全面质量控制”和石川馨的“全面质量”管理观点。90年代以来,“大质量”概念日益被人们采用。朱兰和菲根堡姆在多次国际质量管理会议上提出“大质量”观点。“大质量”可从五个方面理解:一是拓展的质量范畴。包括企业运作微观层面质量、宏观经济和社会运行质量。二是广义的管理跨度。质量管理已渗透到组织所有部门、过程和员工。同时延伸到组织的供应链和相关方中。三是结果与过程统一。研究质量形成的过程要研究产品实现全过程、管理组织之间的合作过程,以及组织与相关方之间的合作过程。四是系统管理思想。“大质量”强调系统整体最优,重视整体策划、接口合理、重点突出。五是固有特性和赋予特性结合。“大质量”既包括产品固有特性,也包括环境赋予的特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大质量”概念和质量世纪的时代特征。

“大监管”。“大监管”理念的理论依据是“整体型政府”理论。整体政府有四个基本目标,即:通过消除不同政策之间的矛盾和张力,直接有效地增加公共政策效能;通过消除不同项目方案的重叠和冲突而充分利用资源;在政策部门不同利益主体间加强合作、共享优秀理念,形成协同工作方式;以公众需要为导向,提供无缝覆盖而非碎片化的服务。这四个目标表达了整体政府的基本逻辑。整体政府意味着这样一种政府治理模式,即在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过程中,采用交互、协作和一体化的管理方式与技术,促使各种公共管理主体(政府、社会组织、私人组织以及政府内部各层级与各部门等)在共同管理活动中协调一致,达到功能整合,并有效利用稀缺资源,为公众提供无缝隙服务的思想和行动总和。在治理组织结构上,整体型治理包括三个方面的整合:一是不同层级或者同一层级治理的整合;二是治理功能的整合,既有同一机构内不同功能的整合,也有不同功能部门间的整合;三是公私部门间的整合。

 

丰富内涵

大市场。“早在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共同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发言》中就明确提出“全球大市场”理念,深刻指出“各国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共同优化全球经济资源配置,完善全球产业布局,建设利益共享的全球价值链,培育普惠各方的全球大市场,实现互利共赢的发展。”2015年8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全国统一大市场”概念,指出“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路障’,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竞争,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

要做大事业,须有大思维、大格局。“大市场”理念的提出体现了与时俱进,体现了新的发展环境、发展阶段对“大市场”的新要求,并赋予了新的丰富内涵。结合新的发展环境和形势,“大市场”理念至少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内国际双循环;二是全国统一大市场;三是全国区域一体化;四是产供销后全链条。

大质量。我国对质量的重视是一以贯之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我们不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而是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大质量”理念至少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质量人才现代化;二是质量标准多元化;三是质量范围泛在化;四是质量内容丰富化;五是质量手段高级化。

大监管。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

在市场监管方面,中国政府正在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升级监管手段,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牌成立。将涉及6个部级机构相关职能整合,体现了“大监管”理念,有助于优化监管职能和营商环境,实现便民惠民利企。

“大监管”理念至少包括5个方面:一是监管主体多元化;二是监管范围最大化;三是监管内容动态化;四是监管方式多样化;五是监管手段智慧化。

“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逻辑关系。一是“一体两翼”的关系。以“大市场”为本体,优化环境、助力发展;以“大质量”“大监管”为两翼,护航“大市场”,服务“大市场”。二是“一核四线”的关系。以服务“大市场”为核心,拉高质量发展高线和基线,守牢市场监管底线和平行线。其中,“一核”指市场主体需求、人民群众需要;“高线”指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线”指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质量基础设施;“底线”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应对社会重大安全事件不发生市场监管重大安全问题;“平行线”指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重点任务

在推动质量强国战略实施上有新作为。战略既定,贵在执行。一是加强对质量强国战略实施的统筹谋划,做好质量强国战略指标体系设计;二是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质量强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三是健全质量发展创新制度机制,做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措;四是打造高质量发展标杆地区和行业,营造“示范带动、质量第一”的浓郁氛围。

在坚守安全底线上有新成效。民生无小事,安全皆大事。一是以人民为中心,忠于职守、严守底线,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二是突出工作重心,抓重点、重点抓,务求应对社会重大安全事件时不发生市场监管重大安全问题;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新举措。环境优化,举措先行。一是以寓“管”于“服”为目标,“管”于无形,“服”于无限,更好提升监管能力、凝聚服务合力;二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秉公执法、公正监管,更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三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锐意进取、创新创造,更好发挥监管作用、发展市场经济;四是以标准规范为基石,规范监管、精准服务,更好服务经济发展。

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上有新探索。体系建设,止于至善。一是建立完善产权、准入和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夯实促进质量发展的市场体系基础;二是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是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完备、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不到位问题;四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在政策系统化和市场一体化上有新突破。不破不立,先破后立。一是“破”狭隘的地方、部门利益观念导致的政策碎片化,“立”集数据信息、政策咨询、政策监控、政策评估于一身的政策支持系统,增强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二是“破”封闭的区域、行业利益观念导致的市场分割化,“立”集发展规划、体制机制、制度规范、程序流程于一身的市场一体化保障系统,增强市场的决定性、敏捷性。

文/安森东 (作者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