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和 / 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 豆基 )为主要原料 ,加入适量维生素 、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家长该如 何选购呢?通过以下步骤读懂乳粉标签很重要。
看标签
标签必须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名称、 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 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 进口商品除外)、营养成分表、注册号、食用方法、适宜人群 信息和食品属性(如乳基或豆基产品以 及产品状态);还应标明“对于 0-6 月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标签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功能声称,以及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等信息。其中,由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 0-6 月龄婴儿配方乳粉中必需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 B1、B2、维生素C、钙、铁、锌等) 的含量值有明确规定,婴儿配方乳粉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含量要求,不应对其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此外,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或用 “ 人乳化 ”“ 母乳化 ”或 近 似术语表述 ; 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 绝对化的内容;原料来源不得标注“进口奶源 ”“ 源自国外牧场 ”“ 生态牧场 ”“ 进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 等模糊信息。
注意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日期的产品。
看产品名称
重点看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称,一般 按适用月龄分为以下三类:
婴儿配方乳(奶)粉,适于0-6月龄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该阶段婴儿的正常需求,标为“1 段”。
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适于 6-12 月龄较大婴儿食用,其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较大婴儿全部营养需要的一部分, 标为“2 段”。
幼儿配方乳(奶)粉,适于 12-36 月龄幼儿食用,其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标为“3 段”。
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消费者选购所 有食品都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应选择保质期内产品,并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
配料表按加入量递减顺序列出了使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营养成分应以“方框表”的形式, 按照在每100g中的含量标示 ,也可同时标示在每100mL中的含量 ,并按照能量 、蛋白质 、脂 肪 、碳水化合物 、 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了解各营养成分的含量,比较不同产品中可选择性成分差别,结合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以及婴幼儿喂养的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是否含有期望宝宝获取的营养成分。
看贮存条件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贮存条件,有的还会注明开封后的贮存条件。如果开封后的产品不易贮存或不宜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应有特别提示。消费者可以据此判断家中是否具备相应贮存条件。
此外,不宜擅自给宝宝食用特殊医 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 要求,专门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给特殊医学状况宝宝食用。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提供技术 支持)
上一篇: 如何正确查处这家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
下一篇: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都要核查些啥